各街道党工委、镇党委,区直局以上单位:
经区委研究决定:
麦焕琼同志任清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梁爱民同志任清城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林国辉同志任清城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、清城区委政法委专职委员,试用期一年;
贾辉同志任清城区委督查办主任,试用期一年;
罗春梅同志任清城区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黄张继同志任清城区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,试用期一年;
刘伟青同志任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。
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
2017年1月16日